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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零年代 第78节

她想起小的时候,爷爷教她认字读书。每次受了委屈都是爷爷护她。她想吃什么爷爷给买,她想做什么爷爷都会支持她。她喜欢读书,从来没有人给她买过书,只有杨文修给她买过,只有爷爷是真正关心、支持她学习。

爷爷死了。

为什么刘医生不给开门呢?她心里想,也许是她刚才哭的太凶了,刘医生听见害怕了。杨文修以前跟她讲过一些事,很多医生是不愿意给要死的人看病的,一是有晦气,二是人死了,万一家属要闹,找医生的过失,后果就严重了。
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虑,谁关心别人呢。

她从凌晨三点一直坐,坐到四点多的时候,姑婆急匆匆赶来了。她以为会有人要痛哭的,实际没有。姑婆进门看了一下死人,就着急地问她:“给你爸妈打过电话了吗?”杨鑫说:“打过了。”姑婆便忙忙碌碌的开始料理这一切,先跟杨鑫的父母通了个电话。春狗委托姑婆先帮忙通知亲友,姑婆答应了,然后便跟杨鑫说:“你在家等着,我马上回村里去一趟,通知村里的亲戚,看丧事怎么办。”

杨鑫答应说:“哦。”

“今天是星期一吧?你先不要去上学了,去学校跟老师请个假,这两天去不了了。还有,呆会家里要来客,我一个人应付不过来,你可能要给我帮一下忙。”

杨鑫点头。

姑婆很快离开了家,挨个挨个去通知亲戚。

王叔叔从自家铺子里拿出了一串鞭炮,在门口点燃了。鞭炮声噼里啪啦的炸响,宣告着有人逝世的消息。

门前洒满了红色的纸花儿,那是鞭炮炸过之后留下的。红色的碎屑扬了一地,空气中有股硝烟的气息。杨鑫抱着小猫,站在门口,看着一地红艳的纸飞飞。

一大早,不知怎么,突然下起雪来了。

细碎的雪花轻轻飘落,把鞭炮花儿盖住了。

天亮了,街两边的铺子都打开门做生意。一群三五岁的小孩,看到门前放过鞭炮,开心欢叫着,跑过来,撅起屁股蹲在地上捡炮。孩子喜欢玩鞭炮,偶尔能捡到一些没有燃过的小炮。雪地上踏的全是孩子的脚印,黑乎乎的。红色的纸飞飞跟白色的雪一起被踏扁,真是脏死了。

杨鑫拿了扫帚想扫雪,王叔叔阻止了她:“别扫,不能扫,等人都走了再扫吧。”

七点多,家里陆陆续续来人了。一个个面孔半生不熟,杨鑫完全不认得对方,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。从来不知道有这么多熟人亲戚,家里的小卧室很快被坐满了,姑婆忙里忙外的张罗,给众人倒茶,煮蛋花汤。男人坐在她的沙发上,翘起二郎腿,点上烟,开始扯着嗓子高谈阔论,说杨文修怎么怎么样,杨家人怎么怎么样,这回人死了怎么怎么样。女人们挤坐在她床上、凳子上,各自说东说西。小猫被吓的不敢在床上呆,嗖地溜出门去。

“昨夜刮大风啊,我就说这天气要死人,没想到是他死了。”

说话的是她那姨,住在镇上,从来没来往过,今天却到的积极,兴致勃勃地议论个不停。

“他这病也是该到他死了,心脏病有啥办法,一口气上不来就完了。又不是别的病。”

“好在人不受罪。”

有个女人憋不住笑出来:“白眼珠子一翻就过去了,还算幸福的。你看那有的老太婆老太爷,七八十岁躺在床上不能动,又咽不了气,那才把人折腾的恼火。他自己也受罪的嘛,他儿女也受罪。还不如喝瓶农药死了算了。”

“就是哟。”

“他这一辈子过得舒服哦,也是享了福的。”

“命还是不错。”

姑婆见众人干坐着,便从兜里拿了二十块钱,使唤杨鑫:“赶紧去,买上几斤瓜子,几斤糖果来,招待客人呢。别弄得不像样!”

杨鑫感觉这家喧闹如集市,已经没有自己的落脚地。她拿了钱,出门买瓜子。

买了瓜子、糖果,香烟是早就备上了的。一上午,众人便围坐在屋,女人们磕瓜子,吃糖果,男人们抽香烟、喝茶。屋子里充斥着口水和烟臭。杨鑫提着扫帚和撮箕,一声不吭,不断地清扫地上狼藉的瓜子皮、烟头、糖果纸。

尸体不能在家里停放太久,春狗夫妻又需要好几天才能回来。几通电话沟通了一早上,最后决定这边先送去殡仪馆火化。这老人死了,不等子女回来瞻仰一下仪容,儿女看都不看一眼就送去火化,怕是有点不大好吧?春狗说,死都死了,看有啥用啊,火化了吧,不然咋办,停在家里都停臭了。他们兄弟都说先火化,家里帮忙的人也就开动起来了。

姨父联系县城殡仪馆,让派车来接人。

一上午下雪,十点多,殡仪馆又回电话来,说不行呀,这下雪,山路走不通呀,万一把车子陷到泥里。来不了来不了,可能要下午。如果下午继续下雪的话就只能明天。没办法,山区就这样的。

姨父担心雪下大了,接连好几天都没法来车,一直催促殡仪馆。好在那雪虽然飘啊飘的,但一直没下起来,十二点多,殡仪馆说车来了,让家里先做好准备。

人死了,需要亲人为其梳洗、更衣才能入葬。然而杨文修的儿女亲人都不在身边,杨鑫又太小。村里七十多岁的老祖祖佝偻着腰,用帕子给擦脸,用一把小梳子替杨文修梳头。杨鑫现在一边看,老祖祖颤颤巍巍说:“他爱干净,爱讲究呢,要给他梳洗干净,穿的整齐了下地。”

“白发人送黑发人啊。”

老祖祖说:“他这年纪还不大呢,死的早。”

姑婆找来了寿衣,一层一层给杨文修穿上寿衣。

薄绸的寿衣,穿了有十几层又二十层,姑婆说:“地下冷呢。活着的时候可以买衣服,死了不能买新衣了,多穿一点才够。”

“是个好人啊。”

姑婆说:“对人热情厚道,一直都是这样。”

换上寿衣,等了一个多小时,一点多,殡仪馆的车终于来了。一个司机和一个办事的,办事的人拿了一个黄色的绸布袋子,要求将人装进袋子里,然后运到车上。众人合力帮忙将尸体运进车箱,杨鑫跟在后面仓促疾走,死人像货物一般装车了。她站在车旁感到十分茫然。

姨父是帮忙办事的,要随车,还有村里一个邻居,也去帮忙。车上就只有五个座位,四个人坐了,空下一个,众人说让谁谁去,一块帮忙。姨父看了看杨鑫,说:“帮忙的人够了,还是把这小孩带上吧。她跟她爷爷亲,让她去看一眼吧,也不碍事。”才把杨鑫带上。

这是她第一次坐小车,车座上很干净,铺着真皮的坐垫。她置身在一个奇妙的空间之中。她从小就梦想着有一天能坐上小汽车。小汽车又干净、又漂亮又拉风,是有钱和富裕的象征。她头一次坐上了小汽车,车的后备箱放的却是杨文修的尸体。

车行到半程,到达关山镇,姨父招呼司机:“辛苦了辛苦了,这已经两点多了,先吃个午饭再赶路吧。估计你们也没吃饭。”

他们走进一家看起来很豪华的饭店。大门高大阔气,大厅贴着亮晶晶的地砖。她踏进这样的门,浑身被一股奇异的暖流贯透了。她从来没有在饭店吃过饭,那是有钱人才会去的地方,她头一次踏足饭店,身后的汽车里却停放着杨文修的尸体。

姨父是银行工作的,显然是常来这种地方,驾轻就熟地坐下,招呼服务员点菜。

点个啥?

姨父说:“回锅肉吧。”

“炒凤尾、凉拌折耳根、再要个香芋粉烧肥肠。这什么蚂蚁上树。”

“不喝酒了吧?”

“不喝不喝,还开车呢。”

“那要两瓶饮料吧,有什么来什么。”

杨鑫忐忑不安地听着他们点菜,心想,这么多菜,得多少钱呀!她从来没在这种地方吃过饭,只在小镇的饭馆子吃过凉面馄饨包子什么的。她可不敢来这种地方呀,老觉得服务员会看她灰溜溜的,将她像驱狗一样驱出去。

菜一道一道上了。

汤鲜肉亮,全是大盘装的,器皿雪白。吃饭的碗碟一套,颜色也雪白。吃饭有个碗就行了,干啥还弄个小盘子呀?

她悄悄看别人,原来小盘子是用来盛放食物残渣的,小碗是吃饭的。

菜上了七八道。

她越看,心里越不安,心想:不会要我付钱吧?爷爷不在,万一他们找我要钱,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呀。

她有点不敢动筷子,怕吃了,人家会找她要钱。我不吃,反正是你们吃的不关我的事。

姨父唤她:“吃啊,咋不吃啊?快吃吧。”

她经不住催促,勉强动了筷子,心里安慰自己:不怕,反正也不是我提出来要在这吃饭的,是姨父在做主,应该是他付钱。让他回头去找我爸妈要就是了。

饭菜真的很好吃。

她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。她喜欢吃那个香芋粉,小心翼翼地瞄着盘子,偷偷夹了一筷又一筷。她刚失去了挚爱的爷爷,她应该伤心,应该哭,应该食不下咽,然而此时事实是她食欲旺盛,恨不得把那一盘子菜通通喂进嘴里。

若干年后,当她长大成人,离开小镇,去往城市。当她出入饭店街头,品尝到许多美味的食物,一切一切的幼年记忆都成过眼烟云了,包括曾经陪伴她的杨文修。她却永世不能忘记那天的午餐。

她是在那一天知道,人是有多可怕的。

人在食物面前如何低头。对食物和幸福体验的向往可以让你忘记感情,忘记尊严,忘记挚爱和死亡。因为贫穷而卑微,因为卑微而愈发渴望幸福。

走出饭店,她忐忑地想:还好没让我付钱。

他们冒着雪赶路。

火化花了三个小时,她站在殡仪馆中,听着焚尸炉发出巨大的响声。她挺好奇焚尸炉是怎么焚烧的,为什么有这么大响声,恍恍惚惚听人家讲,人体不好烧,好像是先用什么机器将人剁成一块一块的,剁成碎肉,然后推进焚尸炉里焚烧。她脑子里想象那画面,就感觉背后凉嗖嗖的。她心想:爷爷可能也被剁成一段一段的了,好在死人无知无觉。

三个小时候后,杨文修化作了用红色布袋子装着的一小包骨灰。

姨父把骨灰给她:“你抱着吧。”

殡仪馆用车送她们回村里,出门的时候,殡仪馆里放曲子送行,竟然是一首二胡曲《梁祝》。她坐在车子上,看着汽车驶出门外,心里纳闷地想:这跟梁祝有什么关系吗?

回程的路上,雪下大了。

汽车轮子一度陷进了泥坑,几个男人下车推车,折腾了好久才推出来。这一路颠簸了有四个小时。杨鑫抱着那包小小的骨灰,听司机聊天,说:“你们知道骨灰是啥样的吗?骨灰其实不是粉末状的,人身上骨头硬,根本烧不了那么细。叫的是灰,其实就是一包骨头渣。”

杨鑫听了,将信将疑,她悄悄打开怀里的骨灰瞧,的确是骨头渣,一厘米大小的,颜色灰白,上面仿佛还有干涸的血。

第71章 去路

不知道农村为什么这么热爱吃。结婚请客吃,死了人请客吃。丧事本是哀伤的, 然而实际场面, 热闹的跟过年也差不多。女人们忙着办席, 孩子们欢快地跑来跑去, 嘻嘻哈哈追逐。杨鑫心里想,也许是因为人太怕死了, 所以故意把死亡渲染的热热闹闹, 来掩盖死的凄凉。

亲戚邻居坐了满院子, 杨鑫不爱见人,钻在屋里,锁着门看电视。罗红英开门进来, 埋怨她:“你怎么净在这里呆着。你大姨、小姨,姑姑舅舅,他们全都来了, 你不出去打个招呼, 人家说你没礼貌。”

杨鑫不情不愿站起来:“我跟他们又不熟,去说啥呀。”

罗红英说:“不熟也要去。亲戚都来了, 你关在屋里成什么话。”

院子里都是人, 都在聊天, 杨鑫出去叫舅舅、叫大姨, 被挨个挨个的问学习, 问考试。席上还有个男孩子,看着很高,十八九岁的样子, 跟大姨坐在一起,模样很陌生。杨鑫心里纳闷,这人是谁啊,她不记得大姨有这么大的儿子啊?亲戚们都在外打工或求学,她好些表兄弟表姐妹们都认不得了。正感觉怪怪的,罗红英却给她介绍了:“这你大姨再婚,男方那边的孩子,以后见面你也要叫表哥了。别不懂礼貌!”

杨鑫心说:“认都不认识,见都没见过,谁那么上赶着就叫表哥啊。”

罗红英看她神色,跟她肚子里的蛔虫似的:“你们应该认识的呀?都一个学校里念过书的,小学同学。他叫陈进南。”

杨鑫听到这个名字,脑子里恍恍惚惚地想起了。

陈进南?就是那个偷饭盒、偷乒乓球拍的陈进南?完全不像啊。她记得陈进南高高的,黑黑的,板寸头,跟个刚还俗的和尚似的。大姨旁边这男孩子不黑,脸长得还挺端正,有点帅气,剪了普通男孩子一样的短头发,身上穿着夹克。他一直没怎么说话,看起来挺安静的。

她想起上次分别,陈进南去浙江见世面了呢。

杨鑫一副反应迟钝的样子,罗红英指着她冲大姨笑:“她近视眼!刚才八成是没认出来。”

大姨笑着说:“可能不认识。鑫鑫学习好,我们家这个在学校成绩不好,留了好几年级,就算一个学校也肯定玩不到一起。”

罗红英说:“哪,肯定是长大了不好意思了,以前肯定认识的。我都记得她说过,说学校有个大个子的,不就是说的陈进南嘛!进南以前上小学时多高啊,全校数他最高,比老师还高。”

“进南现在出息呀。”

罗红英夸:“比小的时候长进多了。”

大姨也说:“这孩子肯吃苦。跟他爸学手艺,能赚钱了。那一般的孩子比不上。”

杨鑫从众人的言谈中得知,陈进南这两年出息了。他不傻了。或许他本来就不傻,他智力其实并不欠缺,只是小时候特轴,一根筋。他现在看起来正常多了,穿着打扮还挺帅,只是仍然少言寡语。亲戚们说他,他低着头,一言不发。

杨鑫想:大人们眼里,小孩子自己会长大。不管幼年的时候多么可怜多么悲惨,只要长大了,他们都会一副欣慰的口吻谈论:终于出息了呢。可孩子究竟经历过怎样的伤痛,他们却是毫不在意的。只有小孩子自己会记住,甚至成为一生的阴影和伤疤。他们只会夸陈进南长大了,谁在意他曾经流过的眼泪呢。

杨鑫打过招呼,没话说,便回屋里看电视了。

其实电视不好看,放的全广告,一个节目都没有,她只是麻木。除了盯着电视屏幕看,也不知道干啥了。

外面在摆酒席。

罗红英敲门,说:“你饿了吗?”

杨鑫说:“不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