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零九章.花魁从良(2)
花枝原也是不愿意的,但在见识的花楼里怎么对那些不听话的花娘后,再也兴不起什么不愿的念头,只想着像那些个花魁娘子一般,被那些达官贵人们赎了身当个姨娘也是好的,她开始努力的学习,希望能成为一个完美的人,希望能在接客之前,就被人看中,赎了去送人也是及好的。
这愿意还真的就让她想到了,十四岁那年,她由一顶粉轿抬进了庆王府,从些成了王府里一员待妾,虽然没什么身边,好在也不用接待外客了,她对于这样的身份还算是满意的,只是她所想的,和真实的其实是不一样的,她虽然是王爷的待妾,但在这个时代拿自己家里的妾出来招待客人,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,更不要说她的身份本来就不干净,王爷也不会收用,收下本身的用处就是用来招待客人的。
从十四岁到二十岁,她在王府里待了七年时间,到王府因为谋逆被满门抄斩,她又再次回到了花楼,但这次她已经不再是那个花儿一般的年纪,自然不能再受到优待,好在那些年她在花楼里真的是有认识学习,再加上在王府里,她到底是不甘心,也是学了好些手段,在这花楼里很快就有了名头,也成了四大花娘之一,人称花魁娘子。
只是年纪总是一种伤,就算是再怎么漂亮,年纪大了那些客人,也不怎么愿意点她了,她自己又不愿意成为那下贱的低等花娘,最后花了好些银子,将自己赎了出来,想花着那些花娘的样子,到一个穷地方,找一个老实男人嫁了,安安份份的过一辈子。
而原主,就是这个倒霉的老实男人,他当初其实没有想过娶对方,帮对方只是因为看到对方被人调戏了,又住在同一个村子,顺手罢了,谁成想最后这女人就直接赖上了他,如果只是这样,对方也愿意老老实实的过日子,原主这样的人,怕也是能安安生生的过完一生。
只是对方并没有如原主所想的安安份的过日子,原主一开始也是有点不能接受的,特别是这个不安份的女人,找的还是自己的弟弟,只是后来发现自己弟弟也是自愿的,这就没法说了。
成亲那天他喝多了,不知道有没有与这位花魁发生点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,但从成亲第二天起,他们就一直分房睡,从来就没有住在一起过,但三个月后,对方突然怀孕了,这点是他没有想到的,因为记不起来洞房到底有没有入,他自然只得认下这个孩子,而且在村里人眼里,他是顶顶好运的,取到一个又漂亮又贤惠的女人,还生了一个大胖儿子,真是让很多的都羡慕得不行,更不要说这个女人嫁妆还是很丰厚的。
只有原主觉得这心里不是那么个味,孩子他媳妇从来不让他碰一下,原来他只当自己粗手粗脚的,别伤着小孩子了,可后来孩子一天天的长大,他每天进山里都会抓最鲜的肉给对方吃,可这孩子就是不亲近于他,与弟弟的关系反而非常好,有次他回来的早了些,更是听到孩子管弟弟爹爹,他这心里别提多难受了,但家里谁也不会关心他心中所想,他自己都不怎么关心,最后这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后。
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好些年,到他三十那天,弟弟突然就变得聪明起来了,原来考了十多年,连个童生都不有考上,结果从这一年开始他突然像是开了窍一般,一下就考中了童生,后面更是一路高歌,从一个白丁成为了文状元,在回来的时候,直接接走了父亲和妻儿,可他这个为了这个家付出一切的哥哥,对方连看一眼都觉得碍眼睛。
一开始他虽然觉得难过,但想着家里总得有人守着,时间长了他慢慢也想清楚了,家里人从来就没有一个人总他当成人来说,更不要说是亲人了,至于他娶回来那个所为的媳妇,其实人家虽然说是嫁给了他,其实与嫁给余青云没有什么差别,而那个儿子,说是儿子,其实真正的身份是他的侄子,想想就为自己可悲,他就是村里面最穷的人,都能嘲笑的对像。
一生付出良多,没有得到回报,反而被人强行带上了绿帽子,这都不算什么,老了连个养老的人都没有,最后一个人孤单的老死,到头来还被那些个野兽分而食之。
“哎,可怜之人必要可怕之处。”看完对方的记忆,余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,当年他爷爷可是与他讲过的,让他不要与家里人太亲近,后来更是在去逝的时候,将他分了出去,房子也是早就已经建好的,一处半山半房的地方,虽然比不上家里的大青板屋子,但一个人过也是及好的,至少不会落得给人卖命的下场。
再说那位花魁娘子花枝,人家虽然受到了那些地痞流氓的骚扰,但也没有真正的吃亏,也就不存在嫁不出去一说,更不要说人家可是有钱的,而且还是存在的有钱,想要嫁一个好人家,真的不难,可就因为他这一出手,被那些个地痞们看着不顺眼,说了些有的没的,让她原来就没多好的名声更差了。
原来还没谁敢摸上他们家的门,就因为被这么一救,居然有人敢直接找上门,想要占便宜,或是当一个拼头,这可是把她气得不轻,会有后面的事情再正常不过了。
虽然原主并不是花枝被人骚扰的主要原因,但也算是一个引子,会被迁怒再正常不过了,可原主真正又没有做错什么,他只是帮了不因当帮的人,就算是没有原主出手,最后她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改变,也就是时间早与晚的事情。
除非她真的甘心成为一个老实男人的妻子,但明显见过富贵的生活,花枝又那里会甘心当一个老实的农妇,之所以来到这里,不过是因为自己花娘的身份,有些不当,怕找不到好人家,到了这里又继希望于,能遇到一个富家少爷,两人相亲相爱,最后和和美美的走下去。
“真是可怜之人,必要可恨之处。”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,不过现在时间还好,正好就是今天原主进山里打到一头野猪,因为怕不新鲜,连忙进镇上去卖掉,结果回来的路上就遇到了这种事情,而现在好了,因为他在接受原主的记忆,自然是完美的错过了英雄救美的事件,只是不知道没有了原主相救,那位能不能全身而退,不过这些事情与他也没有什么关系,现在他就准备着搬去,他爷爷死时给他分的房子,以后就一个人,好好的过日子就成,至于其它的,与他也没有什么关系。
“大郞,这是回去了?”刚下山,将路上遇到了野鸡野兔之类的顺收手了,比起原来这种野路子出身的打猎人,余树的手法自然更加的专业,更重要的是他是经过战场的,打猎也是及老的老手,扫一眼就知道那里的猎物,收获自然是比原主更多,就算是没有像原主那样遇到一头野猪,今天这收获也是及不错的。
“林叔回家了,这里有只鸡,拿回去给林小哥炖了吃,也能早点将身子骨养好。”一看也是与自己家里一样,有一个病人在的林大叔,只是对方今天的运气不太好,今天半只猎物都没有遇到,这才准备空手回去。
说起来他们村子,可能是因为风水不好的原因,整个村子也就几百人,居然就有三个病秧子,他们家那位余二少余青云算一个,还有林家小儿子林栋算一个,再就是村长家的大儿子,只是相对来说其它两人都还算是不错,自然也少不了家里孩子看病的银子,只是要进补,这时间长了也不行,村子家里还好,到底是有一百多亩地的小地主,再加上家里也是勤快的主,也养了不少的鸡。
到是林叔家里,也就只有五十多亩地,再加上他又有三个儿子,前面两个儿子读书不成,小儿子身体又不成,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也是不少,所以补身体的肉食,大部分都是林叔进山里找的,虽然常常空手而归,但能用力气解决的问题,他们也不是特别贪心。
“那行,我就不和你客气了。”原来林叔并不怎么想接的,但最近儿子身体有些弱,他又迟迟找不到野物,心里也是有些急了,不过想着这以后找到了猎物双倍还回去就成了,也不在意这一点点的时间。
余树笑笑也不多话,他算是看出来了,这位怕是也不怎么想要招惹原主这个麻烦,只是家里怕是有些急着要吃些好东西补补,这才收下了野鸡,他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在意,这以后一个人生活,多一只少一只,真的问题不要,就是不知道能有什么办法,让人说不出话来,直接搬出去?
然而他并不知道,这天晚上他没有回去余家人根本就没有当成一回事,他以为的分家麻烦之类的事情,也因为后面发生的事情,突然就变得简单起来了,而现在他正面对黑洞洞的家,灰已经有很厚一层了,这里虽然不怎么样,但原主其实有常常过来收拾。
因为这是爷爷留给他唯一的剩下的东西,或者在潜意识里,他觉得在这里才是他的家,但又继希望于父母弟弟能当他当成亲人,谁都不是孤家寡人,谁也不想要当一个孤家寡人,明明有亲人,自然是想要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,相亲相爱一辈子,只是他所以为的亲人,并没有把他当成亲人罢了,而这里就成了他唯一能舔食伤口的地方。
没有法术就是不方便,现在什么都要自己收拾,而现在天已经黑了,他也就准备收拾一处,将就一晚的地方就行,至于挥手用小法术这种事情,他还真的没有做,虽然没有回到工作室里,但他对于这些东西的清除好像是动带的,不然动不动就挥手用小法术,然而根本就用不出来,这就有些尴尬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