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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包子被烫伤

罂粟接过竹篮,道了一声谢,“我跟虎子就俩人,也吃不多,随便弄弄就够吃了,就不往你们那跑了!你们以后也别往这给送了,太麻烦。”

她将篮子里面的窝头和咸菜端了出来,又从锅里盛出三碗乳白色的鱼汤,放在临时用木板支起来的桌子上,笑着对李氏和刘春草道:“你们也尝尝我做的鱼汤。”

闻着诱人的香味,李氏和刘春草虽然好奇罂粟是怎么做的,不过还是客套了两句。

大壮是个孩子,就没那么多的客套,罂粟话音一落,他就趴在桌子上,美滋滋的刺溜了一口鱼汤,还未完全咽下去就喊道:“娘,奶奶,你们快尝尝,好好喝啊!”

小包子十分贴心的将两碗汤分别送到了李氏和刘春草的手上,“奶奶,大娘,赶紧尝尝,我娘煮的鱼汤可好喝了呢!”一脸自豪的样子,仿佛那鱼汤是他做的一般。

看着自个儿子那骄傲的小模样,罂粟忍不住勾唇一笑,拿起一块窝头,吃了起来。

李氏和刘春草手里的两碗鱼汤很快就见了底,李氏用手抹了抹嘴,“这鱼汤真好喝,一点都不腥,翠花的手艺还真是不错!”

刘春草也一脸赞同,柳眉弯了弯,一双大眼里划过精光,脸上堆着笑意,“翠花,这鱼汤你是咋做的?清淡又鲜美,我每回做出来的都很腥气,咱娘和大郎都不喜欢喝!”

这明显亲昵的语气,以及一个‘咱’字,无形中拉近了关系,罂粟笑着应道:“等有空我教给你怎么做。”

刘春草笑眯眯的道:“那咱们可说好了!”

吃完饭,罂粟将碗筷洗刷干净,几个人就一块上山了,小包子依旧背着他自个的小背篓,本来罂粟是不愿两个小孩子上山的,不过两个孩子非要闹着去,李氏也说那山里红树在山脚不远,没有什么危险。

因为无人采摘,地上落了一层山楂果,虽然没有现摘的新鲜,但是用来做果脯还是可以的,秉承勤俭的原则,罂粟将地上没人要的山楂也都捡进了篓子里。

树枝上红艳艳的,一颗挨着一颗,密密麻麻,不大一会,她们四人就将带来的背篓填满了,这还仅仅只摘了两棵树,照李氏说的,这山里至少还有十几颗山楂树,这段日子,她可有的忙了。

几人背着山楂往山下走去,一路上李氏和刘春草都在不停的询问山楂糕和腌制果脯的方法,罂粟本就没想藏私,便细细跟二人说了做法。

回去之后,三人一合计,现在做不了冰糖葫芦,那就干脆将所有的果子全都腌制成好存放的果脯,等过些日子天冷了,卖给富贵人家的姐儿当零嘴儿。

说干就干,三人立即行动起来,因为茅草屋那边已经破的不成样子,也没有工具,有什么大动作也很快就会被村子里的人给知道,这赚钱的东西自然是要好好保密。

于是李氏家里便成了制作果脯的地点。

三人分工,一人专门清洗山楂,一人专门将山楂去核,一人将山楂泡进盐水里,小包子和大壮就在一旁玩耍,四人热热闹闹的忙碌着。

后续的步骤也没有什么难的,将泡好的山楂放进锅里加适量的白糖煮开,等山楂煮的胖了就捞出来,再仔仔细细的撒上白糖,搅拌均匀就好了。

唯一让罂粟觉得有些发愁的就是,这里没有微波炉,怎么控干山楂里面多余的水分就是一个问题了。

正在罂粟思索可以替代的东西的时候,小包子突然尖叫了一声。

罂粟以诡异的速度跑到小包子跟前,捉住他受伤的手,小手上面稚嫩的皮肉此刻烫了一个大水泡,可把她给心疼坏了。

大壮站在一旁,手上还拿着一根闪着火星的火柴,小脸上明显是吓坏了的表情,突然‘哇’的一声哭了出来,嘴里还内疚的道:“婶婶,我不是故意的……”

刘春草一听,忙走到大壮跟前吗,训斥道:“你这熊孩子,咋就不知道小心呢?怎么能拿着火柴棍往虎子身上戳?”

她虎着一张脸,声音又十分严厉,大壮哭的越发凶了。

罂粟捉住小包子的手快速用冷水冲洗,扭过头对一旁的刘春草道:“别吵孩子了,大壮也是不小心,家里有没有治疗烫伤的草药?”

刘春草微微一愣,说道:“没……没有。”

乡下人哪有那么娇气,平日里烫伤都是冲冲凉水,不管它,让它自己好,他们之前也没听说过还有治疗烫伤的草药。

罂粟蹙了蹙眉头,居然没有治疗烫伤的药?看着小包子黑漆漆的眼睛含着泪花的小可怜样,罂粟心里一抽,对小包子道:“你在这乖乖等着,娘出去给你找草药,一会便回来。”

李氏听见这话,看了看地上还没收拾完的山楂,忍不住出声道:“翠花,咱们都是乡下人,哪有这么娇气,虎子这烫伤过两天就好了,你别费那功夫了。”

罂粟径直朝门外走去,只留下一句:“帮我看一下虎子。”说完话,很快人影就消失了。

不自觉之中,罂粟已经用了前世训练的诡异步伐,速度超快的朝山上奔去。

灵活的身影在山林中迅猛掠过,她步子极为快,眼睛也一眨不眨在草丛中寻找自己想要的草药。

值得庆幸的是,上一辈子作为一个杀手,她还会简单自救的医术,当年闲着没事,她把所有的中药全都给背了一边,并且几乎认识了所有的药材。

现在,罂粟突然很感谢前世的出身,此刻还有用到的地方。

突然,她眸光一闪,在一蹙草面前蹲下了身子,凤眸绽出点点亮光,居然碰到宝贝了,这不是莲瓣兰五朵金花里面的剑阳蝶吗?

罂粟蹲下身子,细细打量了一会,确定了这就是剑阳蝶兰花,心里不禁大喜,剑阳蝶素有天下第一蝶花之称,十分名贵,颇得文人雅士喜爱,在现代的时候价格炒得极高,华夏古代也很受欢迎,想来在大庆朝,也应该会有附庸风雅的人喜欢。

她当即不再犹豫,蹲下身子,用手将地上的泥土扒开,小心翼翼的挖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