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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了这碗恒河水[穿越印度]_123

这还是他当初建议亚格拉斯自保的手段,几月前匆匆补起来,哪经得起这大地动啊!姚敬隋想啐一口,却发现嘴里除了血腥气,什么也没有,喉咙干得似火。

他盯着断桥发愣,这座残缺的百年老桥,也像在盯着他,残桥与残人两两相望......

姚敬隋只知过不去,赶紧掉头往小路上走,试图先个过夜的地方,养点力气再想办法。他依然黑黑念叨着那句话:不会,我一定不会死在这里!

“头儿,看这双脚印好清楚,朝小路去了。”

“唐大人果然没说错,那家伙真的朝塔布桥来了。”

“那我们快追吧,肯定没跑远。”

☆、第115章 【】

【夏枫大人很自信嘛】

三十个精兵正说着,没发现他们十米远的地方,一双明朝样式的布靴已经悄悄滑入了河中。

他们说的每个字都清楚地传进了姚敬隋的耳朵,那什么“唐大人”除了彩福瑞的狗.杂.种还会是谁!怒火难挡中,并不妨碍他飞快作出金蝉脱壳之计,这群西戎子认得老子的鞋,就让你们下河找老子去。

意图让河水把鞋冲到下游被追兵发现,好把人引开。眼下他只能借助这两颗岸边的桑树遮掩身体,四周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,能不能活命,在此一举。

可惜,他精明过了头,偏偏忘记时下天色昏暗,一双鞋倒是可以被忽略,一个大男人还忽略不了。听吧,人家步伐整齐地冲过来了。

姚敬隋恨不得自己会隐身术,情急之下欲两手抠住石头悬在崖上,还没开始行动就被抓个正着。

“朋友,你找得我们好苦啊。绑起来!”头头一手把他拎起来扔到路边。

姚敬隋知道逃不了,没有挣扎。

他的反应让精兵们很意外,不由高看他一眼,没有为难他,捆回去交给唐大人就完成了任务。

姚敬隋非常配合,等人家捆好后,他才道:“等等,几位兄弟好身手,你们可知道我有很多钱?我愿意拿钱买命。”见精兵们同时发愣,他忙道:“这样,我给一百磅金姆尔,一百磅,马上可以带你们去拿?”

精兵头头回道:“金子当然想要,但你的命我们也想要啊。”

姚敬隋极力保持着风度,不使自己看起来像阶下囚,继续说道:“兄弟,天下哪有那般好的事,总要舍弃一样。”他再加上一把柴:“一百磅只是今天的辛苦费,如果你们把我送上出海的大船,每人再给一百磅都没问题。反正我人已经在你们手上,拿不到钱不放我便是,兄弟们没任何损失。我们商人最讲究诚信,我姚某绝不心疼金子,有了命可以再赚,你们说是不是?大家伙如果不嫌弃,可以跟我回大明赚大钱,漂亮娘们任凭挑选,荣华富贵享用不尽。都是为糊口饭吃,在哪吃不是一样?我保证让你们的皇帝无法惩罚到几位。不瞒诸位,只要过了贝拿勒斯,自有大船来接,船的事情不劳兄弟们费心。”

这个头头静静的听他说完,然后与他真正的兄弟们交换眼神。

姚敬隋一个激灵,心怦怦直跳:有效果,能活了。他喜道:“莫卧儿的朋友,你们不但身手好,还非常聪.....”

“嗙!”

明字没说出口,天灵盖上传来一声炸雷。立时便滑到地上,缩成一瘫烂泥,失去意识之前,他只有一个念头:不相信!

那头头收回砸人的大刀柄,心有余悸地说道:“听说这人是个大奸商,我真怕大家被他收买了。先断了源头,免得我们为了一点金子连累家人。”

听头头这样说,其他精兵下意识咽下口水,皆道:“是啊,他要再说下去,我们真怕受不了诱惑。老大你真威武,一招就送他去见了神主。”

有人上去探了探鼻息,没呼息啦,真不经打。

不可一世的商业奇才姚敬隋,竟这样死了?当夏枫与精兵们在路上相遇的时候,看见地上如死狗般的他,完全不敢相信:“这别是替身吧?以前可不长这样。”

“真的是他,我们差点被他收买了。”头头一慌,边确定边道。

夏枫凑进仔细辨认了一翻,确定果真是他。叹道:“怎么几天时间瘦成副德性?”

唐轩之也觉得面前这坨玩意儿不像,至少不符合他的想象:“你可看仔细了,别真的是替身。”

“没看错,就是他。唉,终于把这妖孽收了。”夏枫大松一口气,问姚敬隋:“怎么弄?”

“尸体?”唐轩之用脚踢了踢,万分恶心,离这么近,没有探到一丝呼吸,不是尸体还是啥?直接道:“扔河里,难不成还要给他垒座坟?我不分他尸就不错了。”

夏枫跟着头头来到恒河边,黑漆漆的河水在火把映照之下显得有些狰狞,“扑通!”姚敬隋滚下水中,被河浪一荡一荡渐沉渐远......

她幽幽说道:“畜生,干了这碗恒河水,愿你来世也做印度人。”

......

阿克巴希望唐轩之继续做他的将军,带领帝军南下贝拿勒斯收复失地。唐轩之拒绝了,他最大的隐患已经解除,圣雄称号也拿到了,闲得长草才帮你打仗。

唐轩之要回德里,要说谁最舍不得他,就属他的亲兵。夏枫也跟他混熟了,把古普德太太的事情拜托给他。当然,还有卡布尔的事情。

亲兵嚷嚷道:“夏枫大人您多想了,所有归顺过亚格拉斯的官员全部都会被处以火刑。圣君不会允许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。”

有这句话,夏枫就放心了。也等于给卡布尔太太母女俩免去了后患,但她可不是为了这个,还是因为卡布尔曾经想过屠村的原因,她是非常记仇的。

高高兴兴回德里,准备放手运作她的糖厂去了。

这次坐船有人作伴,不那么难挨。因为过了生死关头,两人反而都变得矜持了些。夏枫的作坊唐轩之不感兴趣,唐轩之的大明之行夏枫也不想听。所以他俩心照不宣地讨论一个共同的话题——武术。

“你太过心急,桩基还不够稳走不远呐。但是,你的体格与常人不同,内力运转比我还快上几分,好有灵气。”唐轩之倒是有几分艳羡,她就是个天生的练武奇才。女人的骨骼比男人软,突破了韧性的桎梏,可以达到男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啊。

听他如此说,夏枫便道:“有没有专练下盘的功法?”

“有是有,我舍不得你练,太辛苦,甚至有些残忍。”

“残忍,你可知道我是怎么练出来的?我两年前就这么高,像六岁小孩,不到四十斤重。”夏枫用手比划着高度。

唐轩之看着她呆呆出神,良久:“以后有我保护你,你不用再......”

“拳兰,我对武术的热爱跟你不相上下。站在我的角度为我想想,别藏私了行吗?”

唐轩之无语:“我哪是藏私,我......好吧,回到德里我就教你。”

时间过得很快,德里到了。码头上聚积起很多身着盛装迎接他们的人,打头的就是总督阿比盖尔。他身边站的却不是莎莎夫人,而一个表情严肃一脸凶相的妇人。妇人身着白棉长袍,头纱也是同样的面料,夏枫感觉这装束有点熟悉,好像皇宫里女官的宫装。有钱的印度教可不会披棉制头巾。

“欢迎我们的圣雄归来!”

“欢迎我们的圣雄归来!”

长长的花环套在他俩的脖子上,祭司为他们一路唱诵......如此繁复的欢迎仪式让唐轩之忍耐不住。夏枫这是第二次跟男人一起戴花环了吧,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,与新郎巴利。只是现在的花环可精致多了,是用丝绸扎的假花,在圣庙里经过了大祭司们的熏香,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。比贵族婚义上所用的真花,还要珍贵。

圣雄嘛,肯定不是年年有的,当然要万分珍视。夏枫低声劝唐轩之,再忍忍吧,一生就这么一次。

好不容易折腾进城,夏枫却不能回家,因为皇太后要邀请她进宫觐见。唐轩之想跟着来,却不被允许,他悻悻然先回内河街了。总督大人跟夏枫道别之际,好像有很多话要说,碍于她旁边的女人,始终没敢把意思表达清楚。

夏枫脖子上浓烈的熏香弄得她头昏脑胀,以为他是急着商量作坊的事情,估计是有矿石采回来了。

那位严肃的女官大人,一直行在夏枫的右手边,到现也没有说一个字。夏枫浑身不舒服,都不知道怎么称呼她。女官的眼睛像审视货物一般,不着痕迹地审视自己。以夏枫如今的身份,敢这样对她的,或许应该只有一个人——皇帝的奶母。也就是那个将来在死前会朝阿克巴叫嚣,跟他同样有通天本事的倒霉货的母亲。

夏枫想到这里,就开始不爽了,莫卧儿贵族人家有些有奶母,但这奶母的地位赶明朝差远了。皇帝再尊敬她,她也只是个奶母罢了。夏枫气不过,就开口打破沉默:“大人,请问我身上有哪里不合规矩吗?”

姬卡一愣,那下撇的嘴角慢慢扯平,却没说话,而是摇了摇头,示意她看路。那神态,好像她现在说话就是在做上不了台面的事情。

算了,先忍下。

前方趴着装扮一新的两头大象,夏枫看得出神,这大象还没成年吧,干干净净的好萌。突然,右边的女官抢走两步,率先走向第一头大象,姿态优雅地坐了上去。夏枫模仿她的动作,在宫仆的搀扶下坐上另一头大象。

呼,上面的空气好新鲜啦。夏枫可是第一次坐大象,扶着两边精致的木栏,不由感慨。

两头大象一路摇摇晃晃迎接着市民们的“观赏”和欢呼,朝皇宫而去。

皇城长街非常宽广,姬卡不会在规矩上给世人落下话柄,不好行在夏枫前面,也不愿落在她后面。于是,两头大象并排而行,把街道填得满当当的。所到之处,人流像水一样被大象推开,好多看热闹的老百姓被挤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