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岁不气了,一把将他拎到马背上,用力一拍马股:“驾,快跑!”
马蹄得得响,穿过狭窄的江边渔市之后,栗马沿着主路加快了速度。
翠澜江东岸是沃野千里,连个小山包都不好找,道路亦是平坦笔直,绝不像大江西侧的山路那么崎岖难行。
所以两个时辰后,男孩就抵达了拢沙界最繁华的大城之一,云城。
夜幕早就降临,云城的西大门依旧灯火通明,有大量人马进出。
云城没有宵禁,是个标准的不夜城。
男孩初见十丈高的城门楼时,就震撼了一把,待走进西大门后,更是久久不能言语。
鳞次栉比的房屋、高低错落的建筑,在夜里只浓缩为厚重的黑影,显不出棱角和身段,可是透窗而出的灯光曝露了这个城市的繁华。
男孩往西大门一站,就能望见万家灯火,闪烁又恒久、璀璨却温柔,如同天上星河倒映人间。
也倒映在男孩眼中。
这个刹那,他屏住了呼吸。
许久,他才挤出一个音节,终于字正腔圆:“美!”
“这就算美了?乡巴佬!”千岁嗤之以鼻,“你是没见过……”
话未说完,男孩后头的两个男子不耐烦道:“走不走了?不走别挡道儿!”
他刚进城门就站在原地发呆,挡住了其他人的路。
男孩这才如梦方醒,牵着马儿往前走去,青石板路面干净平整又宽敞,至少可以容下十马并驾。
就连马蹄踏在路面的滴跶声,都是那般清脆悦耳。
如果他不曾拿到木铃铛,如果他不曾一路逃亡,如果他不曾经历那许多危险,他会以为小小的黟城就是整个天下。
眼前这般盛景,甚至不会在他梦中出现。
“还没走到酒楼就开始流口水了?”千岁满面鄙视,“出息!”
男孩见识了这个城市的庞大壮观,她却嗅到了纸醉金迷的气味,就和从前呆过的许多大城一样。
哦对,还有饭菜的香气。
她轻轻嗅了两下,用力一拍男孩肩膀:“快走,我饿了!”
云城的主街很气派,名字更气派——天街。
这个城市规划得很方正,从西城门笔直往东,就通往整个云城的核心区域。因此街道两边的建筑越来越高、越来越精美,门面越来越气派。
就连檐下的灯笼,也是越来越明亮。
男孩正好经过一家酒楼,足有三层楼高,烫金的招牌在灯光下明晃晃地还能闪瞎人眼。
酒楼门口,门庭若市。
“福寿居。”千岁一字一字念出了招牌名,漂亮的凤眼眯成了月芽儿,“我们进去大吃一顿吧!”
她闻到味儿了,麻油、老酒,还有大火热锅快炒的烟气。
红尘浊世太无趣,也只有这一口值得她挂念啊。
就在她的满脸期待中,男孩牵着栗马从人家门脸儿前方走了过去。
得得,得得,毫不停留。
“喂!”
莫说停下脚步了,他头都不回。
千岁怒了,柳眉倒竖:“为什么不进去!”方才在翠澜江畔,他明明说了随便点随便吃!
男孩依旧惜字如金:
“贵!”
在这吃顿饭,得烧掉多少银子啊?他们口袋里的钱有限,得紧着花。
“贵你妹!”千岁的纤纤玉指都快要戳到他鼻子上了,“你个小骗子!”
无论她怎样狂暴,男孩依旧坚定地往前走,路过一家又一家金碧辉煌的饭馆酒楼,但就是目不斜视。
这一走,就是好几里路。
千岁有心吃顿好的,可她无法远离木铃铛,也就只能被动跟在男孩左右。
终于,路两边的铺子越来越小,灯火也不再那般密集。
天街上最繁华的路段,已被他们抛在身后。
千岁坐在马背上沉着脸,一声不吭。
男孩始终留神观察四周,这时突然往侧前方一指:“次换。”
第64章 次换!
咬音不准,但千岁还是能听出他想说的是“吃饭”,俏面一下凝出寒霜来:“不去!”
男孩所指的方向甚至不是大道,而是次街。手机端 离街口不远处有家饭馆,铺面就是两扇门那么大,檐下挂着两串红灯笼。
灯笼上有字儿,连起来读就是:
春及堂。
名字不错,就是门脸儿太不起眼。
当然男孩不识几个大字,也认不得它的高雅。他选这里,只不过因为进出的客人很多,看得出生意兴隆。
这里远离主街,外乡客来得少,生意却还这么好,大概是本地人捧场。男孩知道,黟城也有许多熟客喜爱的饭馆都藏在偏街里弄,甚至只在自家小院摆三两张桌子,可偏是这样的苍蝇馆子一开就是几十年。
云城很大,可是男孩想,它也跳不出这个理儿吧?
春及堂可比黟城的苍蝇馆子更上档次,门脸儿不大却也端庄,走进去更觉内有乾坤。抄手游廊连着前面的小花园和后头的庭院,廊外是一口池塘。这季节的莲叶已经枯败,所以塘里种的是纸莎草,团团青绿中点缀着金黄,饶富野趣。
主楼虽然只有两层,但布置雅气,壁上常见字画。
春及堂不在寸土寸金的主街上,位置又有点儿偏僻,面积就能相对宽绰一点。
“两位这边儿请。”才进了门,伙计就热情迎客。满身尘土的栗马被牵去后院,自有人精心照料,男孩侧身一看,千岁也跟了过来。
她不想多生事端,仍以青纱蒙面,但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狠狠瞪着他,毫不掩饰地传达主人的愤怒。
她气还没消,但这小子已经进门了,她绝不能容忍他一个人进去大吃大喝!
“您二位想坐哪儿……”
望着堂内的灯火通明,伙计还未介绍完,千岁已经打断他:“雅间!”
来都来了,说什么都要让这小子放点血!
伙计脸上笑容半丝儿不少:“哎哟,咱家地方小,没有雅间。临水的座儿可以么,那儿也安静。”
这馆子连雅间都没有!千岁更郁闷了。
这会儿已经过了正经饭点,走出的客人比来的多,连临水的好座儿也空出几套。千岁两人入座以后,伙计就来报菜单。
千岁眼珠一转,就挑贵的上。当家的不是说了么,随便点!
档次不够,那就价格来凑。
她那里跟伙计定菜,男孩一声不吭。千岁好似从他脸上看出几分纵容意味,心里更加不爽,忍不住又多点了两个。
最后,两人一共点了八道菜,连伙计都侧目。
“酒呢?”千岁不光用饭,还要喝酒。
“咱最出名的是梅仙酒,昨日才新到一批菊酿。”
千岁懒懒道:“这还没到冬天,喝什么梅酒?还是来个应景的吧。”
伙计下去了,男孩轻轻道:“这里……好次。”
千岁横他一眼:“你都没尝过,就知道好吃?”从前,她何曾来过这种低档地方?
不过看这厅里布设虽不显堂皇,也有几分雅趣,她心头的火气稍微降下一点。春及堂没有雅间,客人们聊到酣处难免纵于声色、高声谈笑,好在这里位置偏内,喧哗声就小了些。
一刻钟后,酒菜陆续上来。
首先上桌的是双色水晶冻,每只都是晶莹剔透,只有圆杯口大小,哪怕千岁这样的美人,小嘴一张也可以直接吞下一个。
冻分咸甜。甜冻是花朵形状,里面裹沾着糖桂花,入口化之,清新甘馥,蕴着八月桂独有的清香。
咸冻可就黑暗得多,此物呈灰白色,里面裹着整只沙荀。
荀是香草,然而所谓“沙荀”却是生长在滩涂里的沙虫。将它淘洗干净后制成冻,鲜嫩清脆,再佐以姜蒜醋酱,即是人间罕见风味。
有些人就好这一口,几日不食,浑身就不对劲儿。
这冻子明晃晃地,里面的沙荀一览无余,任谁都不会漏看。可是男孩施施然挟起一块,蘸了调料就放进嘴里,细嚼慢咽。
从他脸上可看不出半点异常,反倒有些享受。
千岁本想看他笑话,这会儿突然反应过来:哎呀,哪个臭要饭的能挑食?说不定他连蛇鼠都吃过,一条小小沙荀算什么?
想到老鼠,她突然就有点倒胃口。
男孩不知她为什么脸色阴晴不定,把碟子往她面前一推,诚恳道:“好次!”从前他以为,最好吃的不过就是红烧肉、就是大蹄膀,就是没烤焦的肥鸡,哪知天底下还有这许多绝味?
好像和千岁同行的每一天,他都能见识到新鲜物事。
千岁皮笑肉不笑:“好吃你就多吃啊。”
吓唬他不成,把自己恶心够戗,这叫什么事?话说两人相遇才不过几天,她怎么总是忘了他出身低微的事实?
千岁暗暗自嘲,抓过一边的酒壶自斟自饮。
酒里还蕴着淡淡花香。千岁连灌两盅,心火倒是浇下去一点。
男孩见她素白脖子一仰,就能干掉一盅,姿态豪爽有英气,不禁也有些蠢蠢欲动。
千岁一低头就发现他眼睛直勾勾盯着酒壶,不由好笑:“小p孩子,毛都没长齐还想喝酒?”
话是这样说,她还是唤来伙计,再添一只酒盅,亲自给他倒满:“来呀。”